各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17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苏经信综合【2017】378号)转发给你们,请对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一、具体项目申报要求请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2017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具体要求的通知》(苏经信综合【2017】406号)。
二、上述通知的相关附件,请进入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http://www.jseic.gov.cn)“政策发布”专栏下载查看。
三、各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深入宣传发动,积极组织推荐,并严格对照申报要求,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进行初核,书面申报材料须由各区经信部门和财政部门加盖公章。
四、线上申报截止后,各申报主体报省的书面材料请于7月21日前送至我委对应业务处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关于组织2017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2.关于2017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具体要求的通知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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